湖北应城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决定并报经孝感市委组织部同意,对我市监察局副局长和纪检监察员进行公开选拔。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职数
1、应城市监察局副局长1名(女,非中共党员);
2、应城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纪检员4名;
3、应城市城乡建设局科长1名(副科级)。
二、范围、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的对象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报考职位具体要求:
①报考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非中共党员。
②报考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纪检员职位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③报考市城乡建设局科长职位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
3、凡有明确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的,不得报名。
三、方法及步骤
1、宣传发动。
2、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应城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交二寸登记照两张,由所在单位报市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②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公布得分。
5、组织考察。
6、提出初步人选。
7、市委讨论决定。
8、公示。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4日。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803室)。联系电话:0712-3268803。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朱高文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翁晔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席国爱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熊建平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刘高刚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邹巧琳同志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1名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全程进行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2、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并追究呈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公开选拔的有关事宜由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城市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