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青海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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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现将青海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要求年龄原则上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六)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为一级学科的,所属二级学科专业毕业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参加应聘。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为二级学科的,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代码进行应聘。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2024年度计划面向全国范围进行公开招聘,拟招聘24个专任教师岗位共35名。
所有岗位均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含)学历、学位,可以从事相对应专业的课程教学与专业建设,熟悉岗位所需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和现场资格审核、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9月15日17时;
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9月16日14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9月16日17时;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9月17日17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时-9月28日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注:IE浏览器(IE8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来使用本系统,360浏览器等其他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调剂时间为9月18日9时-18时。报名成功后缴纳的费用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二)考核和现场资格审核
考核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中间增加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1.初试。
参加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所有考生。
初试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总分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核。
初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成绩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预计于10月9日-10日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带有二维码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成绩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进入复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3.复试。
参加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考生。
复试时间、地点:预计于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官网公告为准。不能按时到场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分值均为100分。形式如下:
除体育教师以外的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为试讲2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体育教师(22)(23)岗位采取试讲和技能实测形式,时间为试讲15分钟,技能实测20分钟,具体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岗位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其次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仍无法确定的,可以先按初试成绩确定,如有并列再按复试中试讲成绩确定。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者不予聘用。岗位考核总成绩将在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学校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及考前所在单位的政治表现等进行考察。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突出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学历、毕业院校及时间)等信息。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并进行核实。
(六)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核、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由学校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其中,因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岗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三)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均截至到2024年9月11日。
(四)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及学位信息,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需要设置到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可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或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五)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在报考前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开招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组织实施考核时,将按《规定》问询参加考核的考官及可能影响考核结果的相关人员,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加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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