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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潮湘府办〔2019〕18号)的要求,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居民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问题,需要对我区乡村医生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湘桥区户籍的人员,年龄在50岁以内,热爱医疗卫生健康工作。
(二)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疾病。
(三)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自愿扎根乡村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3.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提供材料
(一)湘桥区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医学类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按照次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4日。
(二)报名地点:湘桥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湘桥区人民政府106办公室)。
(三)咨询联系方式:0768-2212375。
四、薪酬待遇
按照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以享受村卫生站村医补贴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补助。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人员仅可报1个意向村卫生站,届时按意向志愿录取;若同一村站出现多人报名的,按照抽签方式录取,未被录取者可按自愿原则调剂到其他村卫生站工作。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