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是湖北省直辖县级市、武汉都市圈重要城市,拥有陆羽文化、状元文化、蒸菜文化、侨乡文化四张名片,获评全国百强县(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着力打造“一城五中心”、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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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引进数量:各类紧缺急需人才73名。
(二)岗位所需专业及引进计划数:具体专业类别及引进计划数详见附表。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9.在天门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10.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已取得国内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已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3.已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4.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岗位特殊规定外,上述引进对象所获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自考、函授、成教、网教。
(二)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海外高校毕业生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的,可采取择优考核的方式引进,不受引进计划限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秀人才,可直接与市委人才办联系,采取“一事一议”形式,通过考察后直接引进。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统一安排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转正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和津补贴。
(二)津贴补贴。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在天门市工作5年内,硕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不低于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合计不低于11万元;博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学位津贴每月不低于2000元,合计不低于22万元。
(三)安居保障。引进人才在天门参加面试期间,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天才码”申请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最长可住宿5天。办理入职后,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安排入住人才苑;引进的本科生安排入住公租房。租房购房的,由市财政按政策发放补贴,购房可同时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
(四)跟踪培养。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可选派挂职锻炼、重点培养。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按程序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办理公务员身份登记。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优先考虑。
(五)配偶调动。引进人才夫妻任意一方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或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配偶在天门市外工作的,可申请对等调动到天门市工作。
(六)服务年限。引进人才同意在天门市服务5年以上。5年服务期内,可在市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参加天门市公务员职位考录,原则上不得报考天门市外职位或调离天门市;对考取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不视为违约。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天门组工网及“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初审查询、成绩发布等均通过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tmbm)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三)资格审查
工作专班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资格复审,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安排
本次引进工作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入围人员开展面试,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在天门组工网及“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才引进岗位空缺时,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者,应提交书面声明。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工作在天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天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引才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次引进工作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天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728-522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