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要求,现就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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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范围
夷陵区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且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下同)所辖村卫生室服务的;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夷陵区乡镇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数量
雾渡河镇中心卫生院下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www.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夷陵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于2024年4月18日(8:30-12:00),到夷陵区卫生健康局二楼9203办公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实施前,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若报名人数较多,不能同一场面试完成的,实行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面试不设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开展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不设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后,按1:5进入第二轮面试。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区卫健局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考生。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4.面试命题。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5.考官选派。严格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6.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若开展两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优先;若遇综合成绩相同且都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开展了两轮面试的则按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只有一轮面试的组织加试后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牵头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需要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1.拟聘用名单经审核后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编后,被聘用人员须在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0717-7822868(夷陵区卫健局基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