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规范教育人事调配工作,经县委编委同意,通过考试、考评等方法从乡镇中小学公开选聘20名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从全县中小学选聘1名教师到郎溪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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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聘计划
2024年郎溪县公开选聘教师21名(具体见《2024年郎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严格审核程序,合理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郎溪中学: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品行。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指197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近三年内,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已立案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对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被查实处理的;师德师风督查通报2次及以上者;个人师德档案有不良记录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报考。
(4)在乡镇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实际工作满三年(时间计算到2024年9月)。
(5)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6)身体健康,可以承担下学年度标准工作量。
(7)在民办学校任教合同期未满人员不得报考。
2.郎溪中学: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品行。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指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近三年内,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已立案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对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被查实处理的;师德师风督查通报2次及以上者;个人师德档案有不良记录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报考。
(4)身体健康,可承担下学年度标准工作量。
(5)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且有普通高中三年及以上的任教经历(含入编前,时间计算到2024年9月)。
(6)在民办学校任教合同期未满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告通过:
郎溪县人民政府(教体)( http://www.ahlx.gov.cn/)→政务公开→公开目录→县教体局(公开目录)→机构设置(教师招选聘)http://www.ahl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13040000/page_1.html#code发布。
其他与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
郎溪县人民政府(教体)( http://www.ahlx.gov.cn/)→政务公开→公开目录→县教体局(公开目录)→机构设置(教师招选聘)http://www.ahl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13040000/page_1.html#code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
2.报名地点:郎溪县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中港路55号)。
3.资格审查: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表应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副校级及以上教育管理干部报考还须由局党工委签署意见盖章。县教体局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定,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提供:经学校验证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郎溪县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鉴定表、个人工资变动表复印件各一份,及相应的教育教学考评材料(副校级及以上教育管理干部需提供局党工委意见);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岗位需填写《2024年郎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报考郎溪中学岗位需填写《2024年郎溪中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表格需用A4纸打印。
期间不能提供经验证的证书复印件和教育教学考评真实材料的,不予承认。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其选聘计划数可调剂增加到其他满足开考条件的选聘岗位。
(4)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签订《承诺书》。
(三)选聘办法
1.选聘方式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考评+专业测试
郎溪中学:专业测试
2.教育教学考评(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岗位)
主要考察选聘人员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表现以及取得的成绩。
(1)工作年限满一年或一学年得0.1分,满分2分,超过2分的以2分计,计算到2024年7月1日(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2) 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县综合表彰的分别加1.5、1、0.5、0.3分, 只计一次最高分。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市、县级“教坛新星”称号分别赋1、0.5、0.3分,获得市“学科带头人”赋1分,市、县级“青年骨干教师”“拔尖人才”称号的分别赋0.5分、0.3分。上述三项以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近五年内参加市级以上现场优质课比赛获奖,现场优质课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一等奖1.5分,省二等奖1分,省三等奖和市一等奖0.5分,市二等奖0.3分。只计一次最高分。
(5)近五年内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CN刊物(不含“增刊”)得1、0.5分,以最高等次计,不重复计分。
(6)近五年内论文或教学设计获奖(仅指教育主管部门发文组织的论文或优秀教学设计评选)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得1分、省二等奖得0.5分,省三等奖和市一等奖得0.3分,以最高等次计,不重复计分。
教育教学考评满分为5分,超过5分的以5分计。得分情况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以上各项文件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选聘资格,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二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届时另行公告。
(3)考官组成
遴选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考官组,专业测试由郎溪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和纪检部门全程指导监督。
(4)成绩折合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4.成绩计算: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专业测试成绩(实际得分)+ 考评成绩(最高不超过5分)为总成绩。
(2)郎溪中学
总成绩为专业测试实际得分。
以上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公示人数依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义务教育: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则以考评成绩第1项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第2项高者优先,以此类推;郎溪中学: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主考官评分、专业测试副主考官评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选聘相关环节的结果均在网站公示3天,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2.递补:在公示结束前,如有取消录用资格或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可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审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批。
五、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符合干部回避规定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发现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聘资格。
(1)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2)在教育教学考评和专业测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其他报考人员或他人的。
(4)所有申请报名参加选聘的教师,视为无条件接受选聘岗位所在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竞聘方案。所有被录用的选聘教师必须按照录用学校的岗位设置竞聘方案参加岗位竞聘。对不服从调入单位岗位竞聘方案,扰乱调入单位正常秩序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违反师德规定开展有偿家教活动的,取消其选聘录用资格,调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郎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3--7031010
本次公开选聘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3001
本次选聘教育教学考评、面试、拟聘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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