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组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组织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各考区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或单独发放成绩单等方式,公布考生个人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