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局长的警衔通常与其行政级别相关。在中国,根据不同行政级别,公安局局长的警衔也有所不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的局长通常是厅局级正职,其警衔范围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地(市)级公安机关的局长是处级正职,警衔范围为三级警监至一级警督。
县(区)级公安机关的局长是科级正职,警衔范围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司。
对于直辖市的情况,如果公安局局长是副部级,其警衔通常为副总警监;如果是正厅级,则警衔可能是一级警监或二级警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安局局长是常委兼任,其警衔可能是副部级,而从警时间长的局长可能是副总警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