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仙居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仙居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1名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全县各级机关在编在职全额事业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距离最近一次转任需满1年。
4.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水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党纪、政务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的人员;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8时-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仙居县城北西路242号702室,联系电话87811521)。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826427125@qq.com。
3.职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则相应取消选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调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聘资格或拟选聘人员放弃选聘资格,在拟选聘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选聘人员上报审批之后,因拟选聘人员主动放弃选聘资格或被取消选聘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选聘人员收到拟选聘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8115212。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