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岗位及其条件详见附件(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报考信息: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eci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在2012年9月1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要求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9月1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9月17日8:30至9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7日8:30至9月20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或借用其他人员的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二)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当天上午9:00 —11:00,考生到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 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 印件)。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8日9:00至10月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信息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eciq.gov.cn)查询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311-85980536 传真:0311-85980529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周六)下午,具体安排为:
13:00—14:30《职业能力测验》
15:00—17: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在石家庄市进行,参加笔试的考生,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成绩查询。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10月22日后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于笔试成绩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一) 资格审核。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从(执)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科研成果情况等其他材料。凡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在职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 证明原件;对于面试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最迟须在体检考察前提供。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在石家庄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其中报考实验室类岗位的人员进行实验室操作技能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10%)。
非实验室类职位代码:02001004、02001005、02002003、02008002、02010001、02010002、02010003、02010004、02010005、02010006、02010007、02011001。
实验室类职位代码:01001001、01001002、01001003、01002001、 01002002、01003001、01004001、01004002、01005001、01005002、01006001、01006002、 01007001、01007002、01007003、01008001、01009001、01009002。
(四)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参加面试考生人数少于招聘职位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该职位取消。
六、合成综合成绩
非实验室类: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实验室类: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90%+实验室操作技能×10%)×50%。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招聘计划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