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由省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为:组织编纂、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翻译、审定政府规章外文版本;承担立法听证、立法论证、立法后评估、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及对社会公众的行政法律咨询服务等具体工作;承担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政策研究、行政法律制度应用研究、政府法制工作和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涉外法律及港澳台法律研究交流等工作。
二、广东省司法厅综合保障中心(广东省司法厅安全防范应急指挥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由省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为:承担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通信、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等综合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信息化保密管理等建设、管理、运作和维护工作。
三、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由省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为:参与研究、草拟省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方案、工作章程、工作规范;承担全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资料编审等具体工作;承担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等具体工作。
四、广东省律师协会
省司法厅联系的社会团体,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社团不进行分类,使用财政核拨事业编制10名。主要任务为:依法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情况;指导律师开展业务工作,总结律师工作经验;开展律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律师与境外律师民间团体开展交流活动等。
五、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自理。主要任务为:承担当事人申请的各类公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