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台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具体要求如下。
01
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我院与受聘人员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受聘人员参照《三台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接受管理。
02
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心司法辅助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三)不限专业,本科及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同等情况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报考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0年7月21日后出生);
(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从事协助管理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03
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审判辅助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完成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04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三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
3.报名资料:《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证件照电子版。
4.报名要求: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里,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名聘用制书记员发送至邮箱stfyzzb@163.com。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0816-5288013。
(三)资格审查
三台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有关考试事项将及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者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1.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或听写操作(50分)+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50分)。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聘用岗位按照1:2的差额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比例时,可全部进入面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在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拟聘用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本次未予聘用的考生将进入递补人员储备库。期间若出现职位缺额,将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三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三台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与三台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职责、劳动纪律、权利义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等,建立劳动关系,并按合同约定和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05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将通过三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三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16-5288013;监督举报电话:13508126254。
原文标题:三台县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byr4PEagWbDgx2gF51M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