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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修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十八周岁以上、二十五周岁以下(即1999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4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要求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除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外,其他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曾经从事辅警或留置看护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处以遣退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或留置看护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县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和留置看护队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025年7月4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安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
(4)现场资格审查时初步测量报考人员身高,最终以体检测量报考人员身高为准
(5)报考人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考试准考证。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考试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须三项全部合格,文职辅警两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2)笔试
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也正常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依次按本公告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符合情形、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5)公布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5.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6.政治考察
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1次。
7.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8.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聘用人员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经修水县公安局研究,可从相应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均为合格。
(3)聘用人员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行管理。留置看护勤务辅警日常管理由修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县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4)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修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其他
(1)此次招聘的公告、体能测评成绩、笔试和体检、考察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均在修水县政府网(网址:www.xiushui.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县监察委员会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黄15979977767,
曾13755271008
县人社局:0792-7808691
拨打时间(请在工作日拨打):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025年7月4日
原文标题:修水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9lTX5OmLGBuYWNZK4Q5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