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宝清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文员2名。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自愿选择与部门需要相结合原则;
(三)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人员范围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名、文员2名(男1名,女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聘用制书记员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因需到法庭工作,需具备C1或以上级别驾驶证,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聘用制文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考生限双鸭山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8.在校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处分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笔试、岗位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打字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者需填写《报名表》并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bqxfyzzb@163.com(报名表文件命名为:报考职位+本人姓名,例如:书记员+李某某)。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7月17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相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驾驶证(原件、复印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如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见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5.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五)资格审核
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宝清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根据公布名单可携带材料原件到宝清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实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打字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报考书记员岗位的)选取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数量的考生进行下一环节。
(三)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根据报考书记员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人员;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两次,取最高成绩;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如通过打字技能测试的人员少于3人,可视情况由本院决定按照报考书记员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开展打字技能测试。
(四)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不超过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毒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签订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与聘用制人员续签劳动合同。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递补制度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以作为递补聘用人员至本院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九、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十、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涉及招聘基本政策、报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宝清县人民法院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 8时至17时
咨询电话:0469-5436406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原文标题:宝清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sbq.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