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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正安县公安局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公告

未知 | 2025-01-20 18:07

根据工作需要,正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1:正安县公安局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正安县公安局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5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年龄条件: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7年1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8.身高及视力要求:男生裸足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裸足身高158cm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a.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9:00至2月8日17:00

3.报名相关要求: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如实填写《正安县公安局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2月5日9:00至2月9日17:00。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5.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需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于2025年2月5日9:00至2月10日17: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留存,供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11日17:00前书面向正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已成功报名的报考者及招聘计划被取消后申请改报职位成功的报考者,不予退费。

本次招聘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符合免收考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并在2月13日前通过报名系统“申请退费”栏凭本人身份证、城乡低保证等有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申请办理免收考试考务费用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考务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需在准考证打印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网上报名成功且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者。

2.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地点: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参加笔试的报考者,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单个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报考者须关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资格复审相关通知,如因未阅读通知导致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现场资格复审内容: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需提供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5)报考者本人个人征信报告一份(须在参加报名前1个月内打印的)。

(6)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现场进行身高测量。身高符合职位要求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下一环节,身高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正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

3.体能测评要求: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年龄分组界定时间以2025年1月19日为准。

4.体能测评成绩公布: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报考者名单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

2.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

3.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公示:总成绩将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的报考者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正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八)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作为体检对象,无优先聘用条件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报考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政治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岗前培训事宜,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被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正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待遇标准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用人单位对警务辅助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正安县相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进行使用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在“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招聘公告由正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正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917678(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1-26400450

监督电话:0851-26421316(正安县人社局)

正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20日

原文标题:正安县公安局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za.gov.cn/xwzx/tzgg/202501/t20250120_86654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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