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具体时间还未正式出台,但据有关人士初步推测,考试时间可能会在9月,就目前状况而言,考生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备考,而备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掌握知识点很重要,多做练习就是巩固知识点的最好方法,为此,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民法学练习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做好复习。
1.属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 )。
A.不可抗力
B.显失公平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债务
D.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2.赠与合同是( )。
A.要式合同B.单务合同C.实践合同D.无名合同
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
A.只能是产品的制造者
B.只能是产品的销售者
C.只能是产品的运输者
D.既可以是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产品的销售者
4.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由(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侵权责任
B.教唆人承担侵权责任
C.教唆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连带责任
D.教唆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5.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 )。
A.身体受到伤害B.延付或拒付租金
C.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D.寄存财物被丢失
6.甲晚上看完电影骑车回家,喝醉酒的乙突然从路旁窜出,甲为避免撞伤乙,不慎掉入埋水管所挖的坑里,此坑周围没有任何栅栏及标记,也未挂红灯。甲摔伤造成的损失( )。
A. 由甲承担
B.由乙承担
C. 由施工人承担
D.可请求乙或者施工人承担
7.关于要约生效的错误表述为( )。
A.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之时生效
B.要约自要约人发出之时生效
C.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
D. 采用数字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收件人没有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
8.绝对权的主要特征是( )。
A.享有绝对权,不受任何干预
B.直接对物的一种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C.与相对权相比,对于权利主体更重要
D. 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其权利的实现通常不需义务人积极行为配合
9.下列情形,可以绝对终止债的关系的( )。
A. 免除
B.部分履行
C.债务转移
D.债权转让
10.甲某日在公园丢失了一首饰,该首饰被公园的管理员捡到,并进行了招领,但甲在招领期内没来认领,故公园按照规定将首饰交给了当地的公安机关拍卖。该首饰被乙买走。后乙因保管不善又被丙偷走,丙将其卖给了丁。后因丙被公安机关抓住,交代了偷首饰的事情。乙便向丙要首饰,甲听到后也要求返还首饰。依据法律的规定,该首饰应归( )。
A.甲所有,乙丁的损失分别由公安机关和丙承担
B.乙所有,丁的损失由丙承担
C.丁所有,甲乙的损失分别由公安机关和丙承担
D.乙所有,但应该向丁支付相应的价款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2.【答案】B。解析: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答案】D。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4.【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9 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只有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才承担责任。本题选B 项。
5.【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据此可知C 项符合题意。
6.D【解析】甲为躲避乙构成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由引起险情的乙承担责任;同时。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甲既可以要求乙赔偿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故选D。
7.B【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采用到达主义,即A之表述,在此基础上,ACD都正确。
8.D【解析】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需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只有D选项是绝对权的主要特征。故选D。
9.A【解析】本题考查债的消灭问题。部分履行只能部分消灭债的关系,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只能相对消灭债的关系。故选A。
10.B【解析】乙通过拍卖取得首饰的所有权合法有效,甲不能再主张首饰的所有权;由于首饰为丙盗窃所得,所以丙丁之间的买卖缺乏合法性,因而丁不可取得首饰的所有权。最后首饰归乙所有,至于丁的损失应由丙承担。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