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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再注册是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之一,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1.持有人应当在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境内生产药品: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境外生产药品: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
2.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发给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再注册,对不予再注册的药品,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时予以注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业药师《法规》重要考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宁夏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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