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考生
1.报“考全科”人员。
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4年或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2)选择市、州、直管市、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免2科”人员。
符合“免2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处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考全科”或“免2科”)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对“异地考生”须按新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