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3年,是目前全市唯一一家三级妇幼保健院、市级公立儿童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46889.82㎡,编制床位350张;在职职工548人。开设妇、产、儿、新生儿、内科、外科、康复科等10个住院病区。是河北省产前诊断分中心、衡水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衡水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衡水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衡水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衡水市乳腺健康管理中心、衡水市儿童疝病诊疗中心、衡水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是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全国医育结合托育实践基地、河北省妇幼健康中医特色专科单位。
医院全面开展优生优育咨询、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无痛分娩、导乐分娩、水中分娩、产后康复;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诊治、小儿哮喘、小儿推拿、矮小症咨询治疗;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诊治、不孕不育、可视无痛人流、乳腺疾病防治、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小儿疝气、肛肠疾病、多趾(指)并趾(指)、泌尿系统疾病等微创及开放手术治疗;中医理疗、健康体检、遗传基因筛查等项目。
医院重视人文关怀,秉承“爱在妇幼 温馨如家”的文化理念,为职工开设瑜伽课堂、心理咨询“减压工作坊”;每年组织职工健康体检;为职工缴纳医疗互助金;托育中心招收本院职工0-3岁婴幼儿入托;鼓励高学历人才深造,对在职读研读博给予报销学费,发放基本工资,承担五险一金缴纳等全力支持;开设职工食堂,提供职工自助餐等,让职工时刻感受到家的温暖。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衡水市妇幼保健院拟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9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1.普通高校毕业生;
2.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备中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备高级职称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衡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七楼院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上午8:00-11:45,下午2:30-5:30
4.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1日
5.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附件1:《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并履行承诺见附件2:《报考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职称证;
⑤住院医师规培证。2020年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蓝色背景,小二寸。
(二)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详见衡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和微信订阅号通知。笔试(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合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笔试(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同一职位(护理B岗除外)报考人数不超过1:10比例(招聘人数1人,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同一职位(护理B岗除外)报考人数大于1:10比例(招聘人数1人,报名人数大于10人),采取先笔试、后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3.报考护理B岗位人员,采取产后康复治疗项目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结构化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以上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考生笔试、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及综合成绩在衡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和微信订阅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和微信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实行岗位适应能力测评1个月,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计入合同期,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满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结构化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3033。
咨询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
附件1
附件2
报考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及《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全部内容及要求,并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本人保证符合招聘公告及《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度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无论何时,一经发现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材料、资格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
三、报名审查成功后,按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笔试、结构化面试等环节。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一旦违法违规,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