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和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long.gov.cn/)发布的通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和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long.gov.cn/)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