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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人员、退役军人有哪些倾斜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集部分岗位面向“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含我区招募派遣到外省的〕、大学生村官)和退役军人实行定向招聘。
“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既可以应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定向岗位,也可以应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有效期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3月17日以后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报考定向岗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未满两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