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决定对部分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开考的岗位
无人报考的01南安市医院【01专技(临床医师)、03专技(皮肤科医师)】、02南安市中医院【02专技(心理医师)、04专技(康复科医师)】、03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专技(微生物检验师)】、05乡镇卫生院【02专技(麻醉医师)、03专技(影像医师)】等7个岗位取消开考计划。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除上述岗位外,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因专业要求属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经南安市卫健局商南安市人社局研究后,决定予以开考。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