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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2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了网上报名、笔试等工作,现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见附件)。请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1日-8月1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报考岗位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地址电话通知。
二、资格审查须提供资料
1.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长沙高新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证或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须在有效注册期内。
5.目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程序
证件查验→资格初核→资格复核并作出结论。(请考生按上文所提材料顺序依次整理好)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需申领并打印居民电子健康码(湖南本省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打印24小时内彩色纸质版)。
2、申领并打印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领取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打印24小时内彩色纸质版)。
3、所有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资格审查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还须提供入湘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材料,具体要求为:
(1)资格审查前10天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集中隔离期和居家健康监测,并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2)资格审查前7天有湖南省外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入湘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需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3)资格审查前7天有湖南省外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入湘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需提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4)资格审查前7天有湖南省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提供入湘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资格审查前10天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考生,须完成集中隔离期和居家健康监测,并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6)资格审查前7天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生,居家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5、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过程和往返途中,请全程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
6、资格审查当天,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1)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
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资格审查前10天内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实施或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4)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高风险区旅居史,未实施或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5)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中风险区旅居史,未实施或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6)资格审查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未实施或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7)资格审查前7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实施或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8)尚在我省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五、其他说明
1、考生原则上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办理资格审查,另需提交委托书并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时间、按要求、按程序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确有特殊原因需放弃资格审查的,请提前电话告知,并由本人提供书面放弃声明。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
4、如有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按规定进入递补程序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考核资格。
六、咨询电话:
雷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31-88105415
东方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31-88460520
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31-88417576
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31-88373120
雷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方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