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5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护理学》。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7月1日15:00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军人证、《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2)送至和龙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60号),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和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lo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和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long.gov.cn/)发布的通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和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long.gov.cn/)进行发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