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取得医学门类专业或医学院校相关专业学历,并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卫人秘〔2022〕128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参加2023年度的考试人员,其取得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2.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考试专业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四、报名方法
第一步:2023年1月10日-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2022年10月考试成绩将于1月1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束后打印《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第二步:考生将《申报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送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
我院现场提交审核材料时间定于2023年1月13日(周五)。
第三步: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统一报省直报名点现场集中确认及资格审查,无需考生办理。
五、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网上打印的《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请务必手工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考点下拉选择:委直属。申报表中工作单位统一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得多字或少字)。
3.符合申报时间及专业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4.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已参加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者,现场确认须提交考试成绩单(纸质版)。网报环节无需修改基本信息,只需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若网报环节修改基本信息,参考新报名考生流程。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请手写签字)。
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
特别注意:申报表打印后不允许再次登录更改网报信息,会造成申报表网报号、条形码和已提交表格不同,将无法进行卫健委考点审核。
六、收费标准
2023年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他机考专业一致,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7日-28日,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完成缴费的考生在2023年4月6日-22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联系人:唐韵,咨询电话:63869627。
附件1: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附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含报名条件)
附件2:《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卫人秘〔2022〕128号)
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附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含报名条件)
· 附件2:《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卫人秘〔2022〕128号)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链接MD5:044dfbf72940bc7735b095780de7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