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有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赣县区各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赣县区内事业单位(不含驻区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1、赣县区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12名。
2、赣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2名。
3、赣县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赣县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8月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5、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岗位与考生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及选调有关要求,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选调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备考资料。
(一)发布公告
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8:30-12:00,下午14:30-17:30)至2025年7月30日上午12:00。
2、报名地点:详细地址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根据报考岗位分别填写《赣县区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经相关单位同意盖章,报考区纪委下属事业单位的可不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5)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编制证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各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截止后,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参加选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后续所有有关选调事项均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31日上午9:00-12:00到人才大厦4楼区人才服务中心(402房)领取。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分*40%+面试分*60%。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参加笔试人员人数不够时,由选调小组会商决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要求进行。面试考官由赣县区外选派。
4、面试时间2025年8月3日上午8点30分开始。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考察、公示、调动及聘任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取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如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考察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确定和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试用手续。
4.办理选调手续:试用人员通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5、岗位聘用:本次选调岗位全部为管理岗。若考生考入前为管理岗,可按现调入单位的管理岗聘用,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现有管理岗空岗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在原职级或降低一职级聘用;若考生考入前为专业技术岗,须转为管理岗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有关聘任规定予以聘用,原专业技术职称暂不可聘用。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纪委及有选调人员主管部门组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赣州市赣县区有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