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县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忠诚并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医疗卫生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新宁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和本土化培养医学生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
(10)在读高校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12)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3)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以来,入围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自行放弃未满五年的人员;
(1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5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信息校核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上午8:00—6月27日下午5:30。
2.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
①本人户口簿页面(限报考新宁县户籍的岗位)。
②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姓名页及学校盖章页需在同一张图片内)。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④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姓名页及专业类别或级别页需在同一张图片内)及执业证书(姓名页、执业类别范围页需在同一图片内,护士执业证还需提供最新注册日期页)。
⑤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蓝底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200KB以内,直接上传至照片栏,不需重复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栏,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上传)。
单张图片大小不宜超过500KB,图片总量大小不宜超过10M,否则容易造成上传失败导致报名不成功。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aoyang.pzhl.net进行报名(本平台不推荐使用苹果设备或手机等移动终端,请使用电脑登录网页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后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单张图片形式上传。
(3)信息校核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选择拟报考岗位时,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拟报考职位所需条件,对性别、年龄、学历等项目进行信息校核。对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校核的专业要求等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
3.有关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近三年内毕业(2023届至2025届高校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本次公开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上同等对待。
(3)2025届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被吊销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作为资格材料。
(5)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宁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6)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有效报名人数与个别特殊急需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并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笔试考前2日内进入指定网站自行打印,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网站将通过新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新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成绩公布3日内向新宁县卫生健康局四楼415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1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2025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需自行提前打印或手工填写好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限新宁县户籍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复印件需一式一份,自行提前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需列明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且符合入围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高到低按入围比例顺延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入围面试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考生在面试考前2日内进入笔试准考证打印网站自行打印,具体面试时间将通过新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资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报考学历高校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缺少任一证件(资料)不得参加。
5.体检(含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人社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后,聘用人员从聘用时间起3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五、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真进行处理。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6.招聘过程中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7.本次招聘各阶段时间均在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
8.本公告由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9.考务咨询电话:
0739—2563591(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36425(新宁县卫健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0739-4823392(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
附件: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