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技术人才,优化厅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应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和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须取得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资质。
②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7.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1)A类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当其中某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该岗位将加试。
(2)B类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二) 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大纲。
2.笔试时间:2025年6月15日。
3.笔试地点:南京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资格。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A类岗位报名成功即入围面试人选。当A1-A3岗位某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将加试笔试(笔试内容与B类岗笔试相同)。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B类岗位,笔试结束以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来电,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应聘人员):
①应聘人员身份证、准考证,报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③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职称证书等)。
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主动放弃。A类岗(加试)和B类岗位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等)将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4.面试。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通知书上面的要求到指点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A类岗(不加试)总成绩=面试成绩,A类岗(加试)和B类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4日9∶00-6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4日9∶00-6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4日-6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4日9∶00-6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6月4日9∶00-6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⒉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一般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6月13日9: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本次招聘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6月12日13:00-15: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要求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
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A类岗位(加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B类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省自然资源厅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
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咨询电话:025- 86599848、联系人:杨老师
江苏省海涂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25- 83757003、联系人:万老师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25- 86599694、联系人:张老师
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咨询电话:025- 86599975、联系人:周老师
江苏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心
咨询电话:025- 86599975、联系人:周老师
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25- 86599985、联系人:潘老师
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江苏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
咨询电话:025- 86599854、联系人:陆老师
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咨询电话:025- 83756878、联系人:石老师
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25- 83757162、联系人:陶老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6590480、联系人:程老师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59977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接受举报电话:025-86599777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