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老师为您提供服务

长按识别二维码保存图片

知道了

事业单位

华图教育首页 > 备考 > 每日一练

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5.4.1)

华图事业单位 | 2025-04-01 08:50

一、单选题

1.2025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三周年。据海关统计,RCEP生效实施三年来,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累计进出口38.57万亿元,货物贸易规模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 )以上。

A.20%

B.25%

C.30%

D.35%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事热点。

第二步,据海关统计,RCEP生效实施三年来,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累计进出口38.57万亿元,货物贸易规模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C项正确。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C选项。

2.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B.党员的党龄,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C.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D.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章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第四款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B项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A项正确。

C项、D项:《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C项、D项正确。

3.下列应计入我国当年GDP的是:

A.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所得收入

B.我国企业在德国投资建厂所得收入

C.销售一辆用过的二手汽车所得收入

D.汽车制造厂买进的5吨金属材料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宏观经济学知识。

第二步,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总和。从定义来看,它有着明确的范围界定,“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等特定时间段,“国家或地区”明确了地理范畴,“最终产品和服务”则限定了核算对象,“市场价值总和”说明了计量方式。

A项: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所得收入应计入我国GDP。依据GDP核算的国土原则,只要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生产活动,无论生产者是本国居民还是外国居民,其产出都应计入我国GDP。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属于我国境内生产活动的成果,所以应计入我国GDP。A项正确。

B项:我国企业在德国投资建厂所得收入不应计入我国GDP。因为GDP核算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境内的生产活动,我国企业在德国投资建厂,这是在境外的生产活动。而国民生产总值(GN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民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总和,包括本国居民在国内外的生产活动成果,所以该项收入应计入我国GNP,而非GDP。B项错误。

C项:销售一辆用过的二手汽车所得收入不应计入我国GDP。GDP核算强调只包含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二手汽车在首次生产销售时其价值已计入当年GDP,再次交易只是已有财富的转移,并没有产生新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为避免重复计算,所以不计入GDP。C项错误。

D项:汽车制造厂买进的5吨金属材料不应计入我国GDP。GDP核算针对的是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金属材料作为生产汽车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其价值会在汽车这一最终产品的价值中得到体现。若单独计入金属材料价值,会导致在计算汽车价值时重复计算这部分材料价值,所以不计入GDP。D项错误。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GDP计算公式,不同核算方法有不同公式。

①生产法:GDP = 各产业部门增加值之和;

②收入法:GDP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 固定资产折旧 + 营业盈余;

③支出法:GDP = 居民消费 + 企业投资 + 政府购买 + 净出口 。

4.在中国古代教育中,“六艺”是重要的教育内容,以下选项不属于“六艺”的是:

A.礼教:学习社交礼仪与行为规范

B.乐舞:掌握音乐舞蹈以陶冶情操

C.射御:练习射箭与驾驭马车技能

D.诗书:研读经典文学作品与史书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艺术常识)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六艺,通常指的是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礼是人的行为法则、规范、仪式的总称,是教育人所应该遵守的社会等级、名分、上下、尊卑和礼节等的教育;乐是音乐、诗歌、舞蹈等,是陶冶情操的精神修养教育;射即射箭,通过它可以培养人的意志力;御即驾车,是关于实践能力的学问;书即写字,培养人对事情的记述能力、对书法艺术的理解和审美能力;数即计算,是对人思维分析能力与综合能力的训练。“诗书:研读经典文学作品与史书”不属于六艺之一。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5.2023年2月,丁某通过微信骚扰其同事吕某(祝某的妻子),并表示想和吕某发生婚外情。祝某得知此事后,扬言要教训丁某,丁某表示不惧任何威胁,遂祝某将丁某约至某公园,丁某如约而至,见到丁某后,祝某持刀将其砍伤。后祝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祝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B.祝某丁某构成聚众斗殴罪

C.祝某构成寻衅滋事罪

D.对祝某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祝某见到丁某后,将其砍伤。祝某构成故意伤害罪。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祝某丁某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故祝某丁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祝某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故祝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C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祝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符合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D项错误。

二、多选题

6.决策追求的是满意,而非最优,这是因为要达到决策最优,管理者面临的限制性因素较多,包括:

A.无法获得决策所需的全部信息

B.决策者理性的有限性

C.成本的客观存在

D.难以精准预测每种决策的执行结果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知识。

第二步,美国社会科学家赫伯特·西蒙提出的决策理论中的满意化概念认为,在现实中,管理者或决策者并不总是追求最优解,而是接受一个足够好的解决方案,即满意解。这是因为达到最优决策会面临多种限制性因素。

A项:完全的信息通常是不可得的,因为信息可能分散、难以收集,或者收集成本过高。所以“无法获得决策所需的全部信息”属于限制因素之一。A项当选。

B项:人类的认知能力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这限制了我们分析和理解复杂情况的能力。“决策者理性的有限性”属于限制因素之一。B项当选。

C项:寻找最优解的过程可能涉及到高昂的成本,无论是时间、金钱还是其它资源,这些成本可能会超过通过找到最优解而带来的收益。“成本的客观存在”属于限制因素之一。C项当选。

D项:未来具有不确定性,而且影响决策结果的因素可能是复杂且多变的,这使得准确预测每个决策的结果变得困难。“难以精准预测每种决策的执行结果”属于限制因素之一。D项当选。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ABCD选项。

7.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下列关于函的说法错误的有:

A.函是一种平行文

B.发函是指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C.函的行文关系和格式都比较灵活

D.便函同样属于正式公文,且有公文格式要求

【答案】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是一种平行文。A项正确,排除。

B项:按发文目的划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B项错误,当选。

C项:函具有灵活性。一方面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另一方面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C项正确,排除。

D项: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D项错误,当选。

本题是选非题,因此,选择BD选项。

8.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选举权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以下人员具备选举权的有:

A.不满16周岁的李某

B.处于被剥夺1年政治权利期间的张某

C.检察院工作,已满23周岁的赵某

D.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田某

【答案】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李某不满16周岁,不满足年满十八周岁这一条件,不具备选举权。A项错误。

B项:张某处于被剥夺1年政治权利期间,依照2024年版《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张某不具备选举权。B项错误。

C项:赵某在检察院工作,已满23周岁,满足年满十八周岁且未提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具备选举权。C项正确。

D项:田某虽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但未表明其被剥夺政治权利,满足年满十八周岁等条件,具备选举权。D项正确。

本题是选是题,因此,选择CD选项。

三、判断题

9.“实践”是指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蜜蜂筑巢、蜘蛛织网等动物的活动也属于实践。(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知识。

第二步,“实践”是指人类有意识地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它具有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是人类特有的活动。蜜蜂筑巢、蜘蛛织网等动物的活动虽然表现出一定的本能和技能,但这些活动是动物的本能行为,缺乏人类实践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因此,本题错误。

10.淮河位于中国东部,介于长江与黄河之间,古称淮水,与长江、黄河和济水并称“四渎”,是中国七大江河之一。(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自然地理知识。

第二步,淮河位于中国东部,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山区,在江苏省扬州市三江营入长江,介于长江与黄河之间。它的流域地跨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和山东五省。淮河古称淮水。在古代,淮河与长江、黄河和济水并称 “四渎”。“渎” 在古代是独流入海的大河的意思。这表明淮河在古代水系中的重要地位。淮河是中国七大江河之一。中国七大江河包括长江、黄河、松花江、珠江、辽河、海河、淮河。淮河对于流域内的灌溉、航运、水产养殖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因此,本题正确。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copyright ©2026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