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闽侯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编内)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闽侯县青年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在2025年2月2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自考、辅修等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5年2月26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2月26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5年2月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5年2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5年闽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青年人才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报考者应在2025年2月26日8:00至3月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3.申诉时间: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2月26日8:00至3月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报考补充资料和合格的照片,逾期不予受理。
4.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岗位报考者免笔试,其他岗位的报考者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需参加笔试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3月26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9:00-11:00。地点设在闽侯县,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笔试加分
符合文件规定的拟加分对象请于2025年4月1日8:00-4月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所需条件、证明材料、办理时间和地点将于2025年3月21日前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加分累加计算;笔试总成绩中 政策加分部分,不受满分限制。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排名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拟于2025年4月22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面试
1.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四、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100%比例确定。除招聘岗位另有规定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或免笔试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
六、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毕业生。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九、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22928759;监督投诉电话:0591-22982284。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