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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毕节市纳雍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8人简章

纳雍县人民政府 | 2025-02-10 20:58

为加强纳雍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中共纳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纳雍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个岗位,共计98人,其中管理人员34名,专业技术人员64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纳雍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2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学历、学位、资格等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为《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考生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对于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报考定向招聘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是指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但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3)报考定向招聘纳雍县户籍或生源的,是指在2025年2月10日及以前取得纳雍县户籍且至今仍为纳雍县户籍或纳雍县生源的人员。

(4)报考定向招聘纳雍县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指纳雍县2022年招募,在县内服务至2024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5)报考定向招聘在纳雍县内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至2025年2月在纳雍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人员。

(6)报考定向招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纳雍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纳雍县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在纳雍县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5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截至2025年2月1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至2025年2月17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5.截至2025年2月17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0.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5年2月10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2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2月2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2月21日17:00至2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不含限纳雍县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岗位中注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岗位)。

定向招聘纳雍县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岗位,招聘岗位中注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缴费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但又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予减少;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减为缴费人数;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7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问题咨询。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7-353106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联系电话:0857-8222949。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考试科目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2025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

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科目: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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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8.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笔试、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限纳雍县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岗位的考生除外)。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限纳雍县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岗位的考生除外)。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纳雍县户籍或生源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纳雍县招生办出具的生源证明。

7.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8.报考定向招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纳雍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须经纳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

9.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10.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报考人员,提交《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因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最新信息,按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

2.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4.在招聘过程中,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面试工作等内容)都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报经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可发布补充公告,组织参加该次招聘笔试同一考试类别(科目)且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使用原有效笔试成绩报名参加面试,报考人数达到补充公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3:1及以上比例的(定向招聘在纳雍县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岗位不受3:1比例限制),按规定组织开展面试及后续工作。

7.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1.纳雍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5.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wps

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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