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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本科及以上岗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2025-02-05 15:5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enshi.tjmc.edu.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1.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5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须于2025年2月10日至2月17日9:00-11:0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2月19日14:00-16:00在报名系统中改报。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设置为辅导员专业试卷,教师岗位笔试科目设置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8日,具体地点等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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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00至3月8日9:00。

笔试成绩将于2025年3月24日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资格复审前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3.面试

面试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专任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80%,答辩占20%),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80%,答辩占20%),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院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师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院将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以上查询如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相关应聘人员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审查依据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 号)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应于公示期满后二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s://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8779607 商老师

监督电话:022-28779686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附件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5年1月

原文标题: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本科及以上岗位)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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