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开福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当前维稳工作需要,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工作特勤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招聘的特勤人员实行编外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比照开福区同等性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为2007年1月31日之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25年2月8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不得报考;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考察合格后,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6、本人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9、其他不符合特勤人员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开福区2025年招聘特勤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月8日。报考人员于2025年2月8日24:00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特勤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852912325@qq.com QQ邮箱。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①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②初审需准备的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特勤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身高测量。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
招聘部门根据报名者填报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4、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最低开考比例为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时,予以取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时量:
勤务特勤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 120分钟;
文职特勤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120分钟;《申论》,120分钟。
参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如未达到本次开考比例人数,招聘职数视情予以核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当出现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四)成绩合成规则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按职位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要求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合格方能进入笔试。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警职位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评。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可以在报考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凡在体检和心理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作监督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523885
监督电话:0731—84523897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