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9个岗位、拟聘用13人,其中3个岗位工作地点为北京、6个岗位工作地点为江苏无锡。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2.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以及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当年度出站博士后)。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4.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北京岗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无锡岗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5.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5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我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公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2月18日8:00至2025年1月6日18:00期间为统一报名时间(如有退回修改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7日18:00),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www.sydwgkzp.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2024年12月18日至1月10日期间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用人单位将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会通过申报平台以邮件或短信形式,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发送给考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测评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仅面向博士岗位招录的采用科研成果评价方式代替笔试)、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科研成果评价)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并按照要求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一)笔试/科研成果评价
1.对于限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岗位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第一轮筛选。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8日(暂定),具体时间以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形式:采用线上笔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以“职业能力测试”为主,重点考察逻辑思维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基本素质。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于考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结果(进入体能测评、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的)通过申报平台以电话、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2.对于仅限博士专业报考的岗位采用科研成果评价的形式进行第一轮筛选。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科研学术水平、专业契合度。
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
科研成果评价时间:2025年1月中下旬。
评价方法:按照专业相近程度、发表论文、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获奖及荣誉称号等情况设置客观评价标准。由学术(专家)委员会对报考人员代表作情况、科研学术能力等情况进行主观打分。按照“综合成绩=70%客观得分+30%主观得分”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合成科研评价得分。
进入体能测评、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的将通过申报平台以电话、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二)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
用人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科研成果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8的比例入围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可按该职位笔试(科研成果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如遇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预计2025年2月举行),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进行。
2、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同时举行),采用笔试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技能、人岗匹配度等。
(三)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均须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仅面向博士招录的岗位免于体能测评,专业技术岗位免800/1000米长跑项目)。
用人单位对所有进入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供用人单位做个性化评价参考。
六、体检考察(预计2025年3月开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一)体检(预计于2025年3月开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治考察(预计于2025年3月-4月开展)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预计于2025年5月底前公示完毕)
道研中心将综合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要求组织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监督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7825327。
九、其他事项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及邮箱:
北京岗位:010-67825512, 邮箱:gabdja2013@163.com
无锡岗位:0510-85511333,邮箱:pub-zhaopin@tmri.cn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等可能影响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职情形的,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