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是一所以财会金融类专业为主,兼有经、管、工、文、艺专业门类,在全省具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的财经类高职院校。为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学校人才建设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指导下开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学校纪委的监督下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专业、招聘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1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高级职称教师12名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需与招聘专业、职称专业一致,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
5.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者需具备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者应是中共党员;
6.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4年1月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79年1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7.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违反师德师风情形者;
7.国家和省、市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厚德楼511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本人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各阶段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验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资料;
(2)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业绩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时,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综合研判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专业是否一致)。
(3)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者需提供2023年度高校工作的一年工资流水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4)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测试
测试采取“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具体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2.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入职查询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心理素质等能力。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者应按照学校要求如期提供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者,或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者,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录取聘用
根据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程序办理入编审批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本次招聘的报名条件进行了报名,一经查实,本人的报名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本招聘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高层次人才的录用待遇:录用人员除按“郑州人才计划”享受待遇外,还可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18号
邮政编码:450048
联系电话:0371-60930280
监督电话:0371-53380385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