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煤矿和能源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是山东省能源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址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主要职责是:承担煤矿安全监管和其他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能源安全调度、应急值守、安全信息汇总等工作。承担能源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辅助工作。承担能源安全调度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省煤矿和能源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3月。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与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3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1日16:00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点击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单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完善信息,再次提交报名信息。2024年3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山东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此次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3月21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减免考务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证明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省源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单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由山东省能源局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考两科,分别为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40%和60%合成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科目和专业能力科目笔试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山东省能源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单科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将通过山东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
2.面试
由山东省能源局组织,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具体实施。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截至规定时间,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和50%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成绩、专业能力科目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能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63668 51763759
监督电话:0531-51763626
邮箱:snyjddzx@shandong.cn
山东省能源局官网:http://nyj.shandong.gov.cn/
七、其他事宜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山东省能源局
2024年3月12日
原文标题:山东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