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0月26日8:3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2年10月26日8:30至11月1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16日8:30-11月19日9:30。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4.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规定可视工作需要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后方可开考。上述调整将及时在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并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