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开考比例为3: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
2.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岗位开考比例为2: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卫生健康系统非医疗岗位开考比例为3: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
3.试卷种类及要求: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类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用相应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成绩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公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