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2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要求,切实解决动物防疫难题、壮大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服务团队,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公开招募2022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条件
1.男女不限,男55周岁以下(1967年3月7日后出生)、女52周岁以下(1970年3月7日后出生)。
2.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科技素质,懂电脑操作。
5.具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专长。
6.熟悉动物免疫、检疫、疫病普查、疫情报告、动物常见病诊疗、消毒等兽医常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招募对象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含3年)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乡镇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5.2021年达川区动物防疫专员未续聘人员不纳入此次招募范围。
二、岗位职责
(一)为达川区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防疫人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防疫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区农业农村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特聘条件和特聘对象的,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上班期间内),到达州市达川区畜牧发展中心215室(地址:达川区通州大道365号,联系人:夏党荣,联系电话:0818—8151292)申请填写《达州市达川区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交学历证明、身份信息、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过时不予受理。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特聘专员招募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技能考核。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当前动物疫情防控现状,择期对全区报名选聘动物防疫专员统一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究公示。技能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协议。由区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服务期一年。
四、服务待遇
每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年,包含动物防疫专员的服务报酬、差旅费用、培训资料等开支,区农业农村局凭聘用协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等依据打卡直发。
五、工作地点
本次招募的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地点拟在石桥、赵固、桥湾、大树、南岳等乡镇,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
六、其他
(一)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合格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二)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
(三)本公告解释权由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