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益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统计信息中心面向区县(市)人社系统选调财务人员1名,面向社会招聘文字综合工作人员2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招聘(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招聘(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选调)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聘(选调)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学历学位要求指报考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集体研究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选调)程序及要求
公开招聘(选调)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办理手续。
(一)发布公告
《2021年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通过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大厅D01号窗口,0737-650033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4.报名费用:不收取报名费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已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名须手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考选调财务工作人员职位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推荐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4)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确认。
(三)资格审查
招聘(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选调)全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选调)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以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
招聘(选调)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字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知识。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知识、人社业务知识。
2.面试
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向招聘(选调)单位出具书面声明。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
(五)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向招聘(选调)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招聘(选调)单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后续相关程序。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选调)资格。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根据应聘(选调)同一岗位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确定人选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选调)人选,并将拟聘用(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
(八)公示
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选调)相关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聘用(选调)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附件1:《2021年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