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武陵源区财政局会计函授站等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 2013年武陵源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3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众信息网(www.zjjwly.gov.cn)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职位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证书,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专业审查参照《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与职位所提出工作性质一致、符合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聘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8:30--2013年9月26日17:3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报名表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用100元。
2、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个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计划职位要求的“面向武陵源区”包含:具有武陵源区户籍人员;父母或配偶是武陵源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而户籍未迁入本区的其子女或家属;在武陵源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具有武陵源区户籍人员,凭户口薄和其他有效证件报名;父母或配偶是武陵源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的,凭武陵源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的证明和本人家庭户口薄及其他有效证件报名;在武陵源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分别凭武陵源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的证明和其他有效证件报名。
四、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管理岗位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
2.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设定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并公开。面向在武陵源区服务期满两年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的定向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其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均为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面试。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在网上公告。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面试在组织、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方案报武陵源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成绩合成
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区监察、人社部门进行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区监察、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核的重点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终审。报考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五、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批准、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5628725
附件1:武陵源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x
附件2: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