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县生猪屠宰检疫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驻乡镇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协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驻乡镇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协检员2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河源户籍,年龄18至40周岁(即2007年7月30日至1985年7月30日出生的人员);
5.自愿从事协助动物检疫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周末和节假日需正常轮岗,具有适应24小时和夜间工作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能够适应屠宰检疫工作环境,能适应长期驻乡镇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工作环境,对血腥场景无恐惧、眩晕等生理不适反应,服务期不低于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根据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到东源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人事党务室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东源县农业农村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④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⑤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关人员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并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则免笔试,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没有开展笔试工作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县农业农村局可在5个工作日内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薪酬待遇
根据东源县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年(按考试综合成绩公示之日起计算),保留期间如有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以结合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2-8836383(东源县农业农村局人事党务室)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