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 号)、《中共攀枝花市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攀社工〔2025〕21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此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坚持德才兼备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法,公开招聘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专业过硬、群众满意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数
本次招聘补充社区工作者3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盐边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的攀枝花市各县(区)社区工作者。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5日,8:30-12:00;3:00-6:30。
2.报名地点:县委社会工作部107室(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74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须填写《盐边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附件2);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限盐边户籍考生需审核户籍,复印户主及本人页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照3张,党员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或所在党组织近期出具的加盖鲜章有效证明(报考党员岗位考生需提交)。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携带证书(已经通过考试但尚未拿到证书的需持通过考试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聘用合同及工作经历审核表原件(附件3)。
(5)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审查:县委社会工作部安排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参加笔试。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202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在接到通知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县委社会工作部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在对报考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法律常识、行测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等),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原则上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剂。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加分政策:
①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分别加2分、3分、4分(此项取最高分,不累加);
②在盐边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含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累计每满1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工作、服务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
③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被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或服务单位辞退、开除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3.笔试总成绩公布:以“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确定考生进入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面试),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排名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公布。本次招聘将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有效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70%,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5.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生可以通过盐边县公众信息网查询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遇总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名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月度工资按相应岗位基本报酬加薪级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由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管理,正式聘用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社区工作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3.聘用人员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含试用期)按照盐边县有关标准执行。
4.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考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但未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按总成绩拉通排名纳入盐边县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资源库(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纳入),在此期间盐边县社区工作者出现缺额时,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要求,可从后备人才资源库中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体检、考察的程序依次递补。后备人才资源库有效期1年(自拟聘用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参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盐边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12-3161631
县委社会工作部电话:0812-3161989
附件:1.盐边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docx
中共盐边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