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跨军队政策调整面广、创新点多,涉及文职人员管理保障各环节,事关文职队伍长远发展和文职人员切身利益。新疆军区聚焦驻疆部队文职人员涉及地方利益关切,依托军地联合工作机制,创新制定实用管用措施,推出涵盖住房保障、随迁落户、退休待遇等多个领域的一系列优待政策,深受广大文职人员欢迎。
“您好,这是您的乘车卡,请这边优先进站……”近日,新疆军区某部文职人员李颖在休假期间开启了一场筹划已久的疆内之旅。在乌鲁木齐地铁站,她惊喜地发现只需出示文职人员证件,就能享受免费乘车和优先通行的便利服务。更令她感动的是,当抵达博斯腾湖、罗布人村寨等景区时,这张证件再次为她带来了门票免费、优先入园等多项优待。一路上的暖心礼遇,让李颖深切感受到:“这不仅是实实在在的福利,更是组织对我们文职人员的深切关怀。”
这份暖心举措的落地实施,源自新疆军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协同推进与政策创新。新疆军区有关部门领导向记者介绍,随着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出台,军区有关部门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队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立足驻疆部队文职人员实际需求,系统推出涵盖医疗保障、落户随迁、住房保障等多个领域优待措施,同时也为其他省市接续出台政策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其中,针对全军层面急需落地的退休文职人员津贴补贴等生活待遇,他们将其当做重点内容和当务之急,主动靠前协调,探索执行标准和落实办法,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以前我和同事们对退休后的待遇政策确实存在不少疑问,心里总有些不踏实。”陆军边海防学院乌鲁木齐校区文职人员马志龙告诉记者,《通知》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文件中不仅明确了退休待遇标准,还细化了各项保障措施,大家越学心里越亮堂,越学工作干劲越足。
新疆军区有关部门领导表示,在驻疆退休文职人员待遇方面,他们与地方有关部门探索设计军队文职人员职级对应关系,参照安置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津贴补贴,具体标准由自治区军地相关部门综合考虑文职人员退休时领导岗位职务层级、岗位等级等确定,由驻疆部队用人单位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记者翻开这份沉甸甸的通知,一系列喜人变化映入眼帘:在医疗保障方面,驻疆部队文职人员按照规定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人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优先和病房条件优待等服务;在落户随迁方面,凭相关证明到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务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在社会优待方面,军队文职人员及随同出行的家属在疆内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乘坐交通工具享受优先购票、优先通道等服务……
“每次亮出证件时,那种被认可、被尊重的感觉,都让我为自己的职业选择感到骄傲。”谈及优待政策的落地落实,某部文职人员萨妮娅·木哈买提汗感触颇深。作为一名入职5年的文职人员,她见证了优待政策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完善过程:从最初在看病就医时不享受优先优待服务,到后来凭文职人员证件即可在军队体系医院享受孕产检、分娩、健康体检等全流程优先服务,再到如今地方社区医疗机构为文职人员子女开通疫苗接种绿色通道……这些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减轻了萨妮娅的家庭负担,极大地增强了她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记者从新疆军区有关部门了解到,下一步他们将重点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充分借鉴兄弟单位已有成果,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抓好驻疆部队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措施走深走实,确保新政策释放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