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已经于2024年11月7日发布,在公告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本次文职人员招考中,针对部分报考人员具有加分资格,下面小编来和各位小伙伴聊一聊关于加分的相关规定。
一、哪类人员可以享受加分优待政策?
(一)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
(二)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11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
(四)参加过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
在此,需要注意,满足条件的考生需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二、加分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以上内容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内容作出相关说明,方便考生进行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把握。
(一)当年退役军人认定要求
当年退役军人是指2024年度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结束之日,至202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结束之日期间退役的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二)加分优待政策加分要求
面向不同的对象,加分优待政策中所规定的分值也是不同的,加分分值范围为5~15分,如果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2.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11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