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
1.应届高校毕业生
同上文⑴-⑷内容一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⑴ 学历、学位证书;
⑵ 学信网的学历、学籍电子认证/验证报告;
2.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⑴ 学历、学位证书;
⑵ 未就业证明,可用档案托管证明佐证或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保障机构等开具未就业证明等;
(二)社会人才
⑴ 学历、学位证书;
⑵ 工作证明,可原工作单位证明;
⑶ 社保证明,可由社保局开具证明;
⑷ 档案托管证明,需记载就业情况;
⑸ 其他证明,可证明已就业即可。
注:社会人才相对提供的材料会形式比较多样一些,比如合同,聘用合同或者解除就业离职证明,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还有社保证明能提交多就尽量提交多,主要是让初审官明确你有这段经历。
(三)高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
⑴ 上传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