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待证,自去年初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后,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半的时间。
近日,一度热议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备受关注的退役军人优待证也在内容中得到体现。今天,军小图想说一说退役军人优待证。
干货一: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不会等太久。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透露: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何时颁布,是数千万退役军人群体共同关注的问题。今年初,《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已经公布,其中包括悬挂光荣牌等24条具体优待内容。
《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公布,可以说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到来更进了一步。而《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后,明确了证件的发放,将《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做为接收安置报到的一项具体工作。
干货二:全国统一样式,省级人民政府制发。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出,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原先为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的“光荣之家”牌,其样式就是国务院办公厅统一规范的样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而在为做好各地悬挂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又下发了专门通知做出规范。
干货三:普惠与优待叠加,贡献越大优待越多。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如果不论贡献大小,退役后一律享受同样优待服务项目及标准,显然对为国牺牲更多、奉献更大的优抚对象有些不公,优待项目分级管理,让付出更多、贡献更大的退役军人,享受更多优待。
这在今年初出台的《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差异化优待已经有所体现,对贡献越大的退役军人将享受更多的优待服务。譬如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干货四:清单只是基本优待,留足省、市级空间。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出,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当前,有的城市推出了退役军人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景区、风景名胜及公园等,甚至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也给予了免费优待,然而这些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问题,却没能写进《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将公共交通、文化优待等写入法律条文,并明确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既是对已出台退役军人优待举措的保护,更是一种导向机制。
干货五:军队及公立医疗机构,对退役军人提供优待、优惠。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出,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各地有少数军队医疗机构或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对退役军人提供就医优先优待服务。在《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中进行具体明确规范,是对所有军队医院、公立医院提出要求和标准,退役军人就医优先优待将成为“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