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将规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带至座位(如手机、计算器等)、交头接耳、夹带小抄作弊、翻阅参考书籍等违反第一条规定的127名考生做出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决定。
二、对抄袭、协助他人抄袭、使用假身份证、拍摄考试机和抄录试题、利用通讯工具获取或发送考试相关信息等违反第二条规定的676名考生做出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的决定。
三、对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替考等违反第三条规定的13名考生做出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长期记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决定。
四、对上述违纪考生的处罚将通报其所在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并对社会公布。
五、目前,我会正在对异常情况(包括雷同试卷、异常答题行为、照片比对等)进行技术分析,一经查实,将追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