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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白银会宁县选调城区学前、义务段教师和县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告

会宁县教育局 | 2025-07-28 11:01

为有效满足城区学前、义务段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解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会宁县2025年城区学前、义务段教师和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公开报名,考试选调。

二、选调计划

本次为城区学前、义务段学校和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人员190人。其中城区初中50人,小学98人,幼儿园31人(学前教育4人、保育员27人),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11人。(具体选调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本次选调最低开考比例为1:1.2,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和1:1.2的比例重新核定该岗位选调计划指标数。

三、选调对象

1.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岗位:选调对象为会宁县乡镇义务段学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

2.城区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选调对象为会宁县乡镇幼儿园正式在职在岗教师;保育员岗位:选调对象为会宁县乡镇幼儿园或小学正式在职在岗教师(鼓励富余乡镇小学教师转岗)。

3.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会宁县义务段学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及乡镇教管中心工作人员。

拟参与选调人员在个人自愿报考的基础上由任教学校和所属乡镇教管中心推荐报考。每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表需学校校长和教管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县管科级干部不能参与本次选调。

各乡镇教管中心推荐报考人数不少于本乡镇正式在岗教师总数的10%、不多于15%(小数点后向上取整),乡镇初中、小学、学前各学段按此比例推荐报考。

对于选调后教师还富余的乡镇将通过轮岗交流措施向教师短缺乡镇平衡师资,轮岗交流具体办法届时另行通知。各乡镇教管中心在选调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乡镇范围内均衡调配师资,确保开学秩序正常。

四、报名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身体健康。

2.教龄5年及以上(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合格。

7.报考城区义务段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近三年必须持续在教学一线担任学科教学工作;报考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近三年必须持续在教学或教育管理等一线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初中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学科需和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2.小学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学科需和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3.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岗位专业不限、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专业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熟练使用电子计算机办公;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和评学议教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吃苦耐劳。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

5.未经乡镇教管中心或县直学校同意的。

6.经查实弄虚作假骗取选调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29日。

2.报名地点:会宁县教育局东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申请,乡镇教管中心或县直学校审查、汇总并出具推荐报告,由乡镇教管中心和县直学校指派专人统一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各乡镇教管中心和县直学校具体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2,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1.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报名表见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分配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报名时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联合开展资格审查。

2.领取准考证:各乡镇教管中心和县直学校派专人于8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到县教育局北楼101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教育理论知识闭卷考试)

城区义务段学校、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以笔试和面试方式选调(城区幼儿园岗位不笔试,以面试方式选调)。

1.笔试时间:8月5日上午8:30至11:00。

2.笔试地点:会宁二中。

3.笔试安检:上午8:00前,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完成校门口安检和考场安检。迟到人员考试开始半小时后不得入场。考场实行高考标准化考试模式,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通讯设备参加考试。

4.笔试分值:笔试总分100分。

5.笔试内容:城区义务段学校岗位以学科本体性知识、学科教学知识和教学技能与实践为主,兼及教育学、心理学和与教育相关的(政治理论和教育政策、时政热点、法律常识等)。

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以教育相关的(政治理论和教育政策、时政热点、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综合应用能力(教育案例分析、对策性论文、公文写作实务、日常办公软件使用等)为主,兼及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与规划、本地教育实务等)。

(四)面试

1.成绩库解封及面试人员确定:在县纪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下解封笔试成绩库,按招聘岗位的120%划定面试人员范围并公示,末尾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8月12日上午在会宁县文昌小学组织面试。所有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于上午7:30前安检进场。面试开始半小时后不得入场。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通讯设备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现场抽题方式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50%的比例(幼儿园岗位为100%)计入个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城区义务段学校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以报考学段会宁县现行教材为主,备课时间30分钟。

城区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形式为综合技能测试,侧重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艺术(钢琴弹唱、舞蹈、美术)素养。现场抽题,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语言、钢琴弹唱、舞蹈、美术各3分钟)。面试按语言表达能力30分、艺术素养70分(钢琴弹唱25分、舞蹈25分、美术20分)打分,总分100分。城区幼儿园保育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本人综合素养,内容为职业认知、专业知识(幼儿生长发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营养膳食、生活照护等)、应急与沟通能力等,抽题后直接进场面试。

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办公软件应用、公文写作等,抽题后直接进场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及拟选调人员确定办法

城区义务段学校岗位和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个人总成绩,依据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学段各学科的选调指标数确定拟选调人员;城区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和保育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个人总成绩,依据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各岗位选调指标数确定拟选调人员。

末位指标成绩并列者,依次按面试成绩、近5年年终考核优秀等次次数、教龄年限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调。如仍并列,一并选调。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由县教育局征询县纪委监委及县人社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意见,进行纪法、师德准入查询工作。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岗位选择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拟选调人员,按照同学段同学科个人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不组织选岗。

(八)公示、审批及调动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在微信公众号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被举报后经查证确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同学段同学科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到被取消选调资格人员的所选岗位。公示无异议后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按程序发文调动。选调人员需在调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岗者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六、组织领导

成立会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和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编办、教育局、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人社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具体事宜。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选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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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943-5930042

监督电话:0943-3221824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选调纪律、隐瞒身体重大疾病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4.本次选调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5.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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