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doc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3〕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确保第二批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六盘水市水城区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单位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5人,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六盘水市水城区金竹林中学、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一实验中学。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思想品德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7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4.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六盘水市水城区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3)、《培养协议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及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自公告之日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cqjyjrsg@163.com)进行线上报名(邮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学校+岗位名称”格式命名),线上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22日,截止7月22日18:00。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岗位表》中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应当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近率应达到70%)进行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考生在报名时,通过“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写明,并与招聘单位联系提供有关课程证明材料。
3.线上报名结束后,单个岗位报名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环节。无人报考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公告。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学科、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报名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名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2025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受理凭证或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的截图(认定状态为“待审批”或“认定通过”)。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名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招聘单位3次联系,每次间隔2小时及以上,均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应聘人员须关注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书面承诺不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凡在体检、考察、聘用环节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水城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资格复审结束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另行通知。
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课程标准的把握、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素养、仪表举止等。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组织考试。
(六)签约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意向人选确定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名应聘人员自备)。放弃签约的,要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该岗位不递补。
(七)体检
签订了“三方协议”和《就业意向性协议书》的拟聘用意向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由指定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一经作出即生效,其他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对考察对象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6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及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设置有疑问的,可向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58-6664746。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第三方机构如发布、宣传考试内容,均为虚假信息。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或提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决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联席会议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原文标题:六盘水市水城区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507/t20250715_88291682.html